兵器,剥夺铠甲,三旗负责将尸体集中焚烧。
军纪兵配合书记官,做好缴获和杀敌数量的记录。”曹成恒下达命令。
初步估计,城下至少被留下五六百具尸体,还有一些受伤的匪寇,没来的及逃走。
曹成恒便让手下,将这些受伤的匪寇杀死,然后将尸体上的人头砍下来,这也算是锻炼队伍中新兵的一种方式。
白龙军虽然不重个人级军功,但依然要求砍脑袋。
朝廷最重级功,实实在在的敌人级,才能换回军功赏赐。
好在白龙军的军功不是这样领,要不然估计那些负责砍级的新兵们,得为了多砍几个脑袋,打的头破血流。
白龙军的军功制度,更为合理,同样分为个人军功和集体军功。
在战斗中,如果可以明确到个人杀敌的,那全部归属到个人身上,但有些战斗,个人杀敌数量,是无法确定的。
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谁知道自己刚才射击,那一枪是杀死敌人了,个人军功这个时候是无法计算的。
所以,按照白龙军军功制度,这次作战的战绩,会被算入他们这一队的集体荣誉。
战后,根据这一战价值的大小,给他们这一队人马分金钱和荣誉双重奖励。
到时候,集体荣誉属于他们这一队,而下来的金钱,会有曹成恒按照这一战立功先后,给各旗下去,再由各旗主官给士卒。
当然,这一战,立功的主要是炮兵和火枪兵,但在分银子的时候,那些步兵依旧会多少分到一些,不然会让步兵心寒的。
李子霄现在在白龙军推行的军功制度,也是借鉴了后世的军功制度。
而且,李子霄在保证白龙军将士,有着足以养家糊口的收入的同时,开始大力强调军人荣誉的问题。
比如,他推出的勋章制度,三等军功制度,还有一些军人的小特权,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手下的百姓,日后能以保家卫国,当兵为荣。
打破华夏自古传下来的,所谓‘好男不当兵’的说法,当然荣誉是要给的,但李子霄不会傻到再给手下将领,太大过多的权力。
这也算是李子霄对于军方将领的一种补充,限制手下领兵将领的权力,这是每个领必须考虑的。
此时,李子霄的势力还处在草创阶段,或许可以适当放宽手下将领的权力,毕竟战乱时期,给各级将领适当放权是必须的。
但随着李子霄势力的壮大,地盘的扩大,以及手下各项制度的逐渐完善,他必须早早未雨绸缪。
李子霄自从派出曹成恒这一队人马后,就没再去管宝丰这边的事。
曹成恒是徐魏推荐去的,以徐魏的说法,此人能力不错,有独当一面的本事了。
如果给他四百白龙军精锐,对付区区几千乌合之众的流寇,他还完成不了,他不相信徐魏这双老眼会如此识人不明。
随后,李子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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