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惨。
所以他决定分批走,先让老人、小孩、妇女先走,接着再让青壮离开,最后才轮到他们这些中年男人。
他很清楚这个决定并不理智。
毕竟相比于老人小孩,有战斗力的青中年男人更应该活下去,只要他们活下去,自然会有更多的小孩。
但这里是他的家乡!
有一种人,在外面丧尽天良,却在家乡修桥补路,在外面无恶不作,却在家乡行善积德。
金八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是好人,曾经协助乔金斯做过许多恶事,但他对鼓锣城却是真的热爱。
一转眼,又过了三天,陆陆续续有许多人被送离。
金八却有一种难以言述的不安感,他感觉鼓锣城恐怕已经被盯上了。
这种不安感其实并不是什么超能力、第六感,而是来自于难民。
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部分难民投靠过来,但这三天人数持续下降,而且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地方遭到长毛鬼的袭击。
一般人可能不敏感,但金八却有一种直觉,长毛鬼来了!
金八直接将鼓锣城里的几位将领召集到会议室,开口道:“相信各位应该都感觉到了。”
“长毛鬼盯上我们了?”维克多南将军皱眉道。
维克多南是一位年近五十的老将,并不是鼓锣城的人,他之所以出现在鼓锣城是因为他守护的城市已经被长毛鬼攻陷,他带着一群亲兵跟难民一路逃亡,这才投奔到金八帐下。
他这一席话,直接让在座的将领们脸色微变,虽然他们都经历过战斗,但一想到长毛鬼的凶残程度,依然感到心里没底。
金八沉着脸点头道:“不错,我们很可能被长毛鬼盯上了,之前每个七八天必有消息传来,现在已经是第几天了?已经第十天了,没有任何消息!”
“那金城主,我们是撤离还是守城?”一位将领问道。
金八看向对方,反问道:“你觉得呢?”
“长毛鬼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光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打得过它们,即使是……”将领委婉地说道。
他本来心直口快,想说即使我们全部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一个长毛鬼的对手,但因为金八的目光逐渐出现变化,他意识到不能继续说,所以才停下。
金八叹气道:“我不是不想撤离,问题是我们城里还有二十多万民众。”
如果单独撤离,他们这点人万一遇上长毛鬼,恐怕连跑的机会都没有,但如果带上所有人,那么肯定严重拖累行军速度,即使最初没有遇到长毛鬼也会被长毛鬼轻易的追上。
所以无论哪个选择都有可能会死。
鼓锣城这段时间被他经营的密不透风,城墙不但有二十米高,而且足足有五米厚,不少房屋都被他拆了材料用来筑造城墙。
相比于前面两个选择,还不如依托城墙固守。
“可能我们打不过长毛鬼,但这一次我不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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