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63章 鄧麗君的間諜身份_重生香港之娛樂後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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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住邵華陽,大哭道,“阿陽,我來……我不想再做……再做政府的間諜……不想……你幫幫我……嗚嗚嗚……”

  邵華陽聽到這句話,登時明白了,原來前世說鄧麗君是國民黨政府的間諜,還真確有其事。

  1968年,年僅15歲的鄧麗君向台灣有關部門提出了出境申請。由於鄧尚未成年,所以一同提出出境申請的還有她的母親趙素桂。

  當時台灣仍處於軍事管製戒嚴令期間,各種民間社會活動和人身自由均被“明鬆暗緊”地監視著,進出台灣的任何人都毫無例外地受到台灣安全局的嚴格審查,連外交部長都不得例外。

  出入境申請的審查有一個十分重要的項目,即申請人是否能夠利用現有條件為台灣政府進行情報工作。自從1949年蔣介石改編重組國民黨特務係統以來,“特務政治”的行動方針一直主導著台灣國民黨軍隊、政府和民間社會。許多台灣的民間人士、知識分子以及文藝界人士均在不同的情況和條件下,被收編進了國民黨特務組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為了得到出境許可,才不得已地接受了台灣國民黨特務組織的交換條件,被收編成“台灣國家安全局”的情報工作人員的。鄧麗君正是屬於這一類。

  原國民黨高級將領穀正文說:“像鄧麗君這樣的情報人員,原則上與專業間諜有著根本的區別,他(她)們不承擔那些需要特別間諜技能的諜報工作,而隻是利用他(她)們現存的條件,在適當的情況下為台灣國民黨政府效勞,充其量也隻能算是個信息傳遞媒介而已。”

  得知“鄧麗君是間諜”人們在驚訝之餘,普遍傾向於同情鄧麗君。人們表示:當局以批準出境演出為交換條件,將一名尚未成年的少女脅迫收編進特務組織,這種做法是為人之常情所不能容忍的。其他國家的新聞媒介也認為,台灣當局如此不擇手段地實行如此惡劣的“特務政治”實為罕見。

  而此時,鄧麗君做了邵華陽的女人,有了男人疼,自然不會願意再做國民黨的諜報人員,隻是做間諜就是一輩子的事情,想退出也退出不了。

  不過剛好,最近台灣為了促進經濟的發展,籌募更多的資金填充國庫,所以進行了各方麵的籌款事情,其中就有一條就是,如果台灣情報局名下的像鄧麗君這樣的非主流間諜如果可以繳納指定數量的金錢,那麽,是可以在保證了不泄露國民政府情報的情況下擺脫間諜的身份的。至於交多少,要看每個人的價值。而那所謂的錢財,對於一般人來說都是天文數字,所以不可能每個間諜都交得上,也就不存在不會有間諜的事件發生。

  而如今,鄧麗君也打聽過了,自己要想擺脫間諜的身份,沒有個幾億根本不可能,而且還得是美金。幾億美金對於鄧麗君這樣的歌手明星來說,也可以說成是天文數字,所以無可奈何地情況下,鄧麗君為了清白做人,也隻好找邵華陽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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