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四十一章 授田分地真忙_南明太子复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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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州城农牧司司长邓凯,在徒弟智明的陪同下,站在一个高台上,大声对台下黑压压的民众百姓,宣布本次授田的相关规定。规定主要有如下几条:1、每户人家,都下发田契,授田10亩,并且因为现在授田的全是军兵家庭,皆优先授于好品质易开垦的抛荒田土,然后耕牛按每5户人家分一头耕牛为基准。这些耕牛,朱慈煊为表彰军兵们的功劳,特地赠送给他们,并不收他们一分钱。2、军兵家属分完后,将来若再招募了流民,那对于这些流民家属,则是每户授田6亩,并要求每户流民家属至少有4口人,以保证耕作的劳力充足。流民所使用的耕牛,则以每10户人家一头耕牛为基准,需要自掏费用,到时从粮税中扣除。3、至于农具和水稻种子,由朱慈煊统一从云南或暹罗等处买好,然后平价售予每户家庭。4、每十户人家,设一名里长,由年长且品德端正者担任,平时由里长负责保管耕牛,分发农具种子,以及协调这十户人家之间的日常冲突,传达上官命令,督促纳税等事项。同时,再从这些里长中,按不同村落聚集的位置,选出一名村长。而这些村长里长,皆属于龙州卫的半官方性质的管理人员,平时受到当地乡镇的民政所监管。5、每户人家,从下半年开始,一亩地收二斗粮,一年收夏秋两次,以实物交纳,不用折成银子,而到了明年,则一亩地收二斗粮,一年收两次。自此以后,永为定例,再不增加粮税。这个纳粮税的数额,则是朱慈煊与农牧司仔细计算过的。这是因为,现在科克河北部平原那些荒地,虽然因为战争而长期抛荒,但这些荒田积累了大量腐殖质,土壤肥沃,又地处热带,一年可种两季稻,甚至三季稻都不成问题。所以,这些荒田除了前期开发有一定困难外,其产量还是相当可观的。要知道,在永历年间,郑成功在台湾垦殖时,每亩稻田每次产稻可到2至3石,一年便是4至6石的高额产量。因此,正是因为稻田产量有这般高,与北方那些亩产五六斗的旱地,可谓天壤之别,将来的一户流民家庭若是分派了6亩田土,便足够缴纳赋税以及养活一家老小了。其实,朱慈煊给移民安排的这个稻田亩数,是相当优惠的。要知道在当代中国,比如主要的农耕地带湖南,很多农家每户只有一亩多地,也是足以供应全家吃粮,并缴纳粮税了。随后朱慈煊规定,因为今年这第一年,早稻已过了农时,便只需交晚稻的税赋,每亩稻田今年只交税两斗便可,这样每家只交一石二斗的粮税。而待到了明年,这些抛荒的稻田皆可正常耕作后,每亩稻田则一次交5斗,一年交二次,总计一石。这样一来,每户流民家庭若是一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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