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一簇大抵是和新人关系近的亲朋好友所坐的位置,有男有女,人人都穿着喜庆的红衣服,围着密不透风的一圈,远远望去是一片红云,看不清里头的状貌。
考虑到喜儿是孤女,这些大抵都是“新郎”的亲人。齐斯不由好奇起之前尚清北问的问题——“新郎在哪里?”
镇民们已经吃了好一会儿了,桌上零落着啃得碎碎渣渣的骨头,仅有的几盘素菜也都只剩些汤水,齐斯一点儿也不想凑过去吃陌生人的口水。
他转头看见灶台上摆了一溜新做好的菜式,索性大喇喇地走过去,一点儿也不客气地端了一盘竹笋烧牛肉,拿了筷子和碗便蹲到墙角,安安静静地吃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月份还早,盘里的竹笋很嫩,好像能咬出水,牛肉也烧得很酥,并不塞牙缝。
齐斯吃得颇为满意。填饱了肚子后,他又端着盘子走远了些,用筷子将剩菜扒拉开来。
没有血丝,整盘菜没有任何异样,和昨晚的情形截然不同。
“看来双喜镇也是能做出给人吃的饭的嘛。”齐斯略带幽默地说着,忽然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眯起了眼。
为什么徐嫂送来的饭菜会在她离去后沾上血迹?倘是她有意为之,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呢?
徐嫂明显对饭菜的异常知情,可知情并不等于直接参与;有没有一种可能,昨晚饭菜的异常和她无关?
思及此,齐斯饶有兴趣地勾起了唇角:“双喜镇的鬼怪应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而鬼怪也未必不会害怕鬼怪。”
……
另一头,刘丙丁同样端了碗,拿了筷子,不过不像齐斯这样划水。他一口饭没吃,只是摆了个串桌子的样子,在人群间穿来穿去。
第一天的时候,裤袋里凭空多出个智能手机的线索,他有苦说不出。
他确确实实没有及时将线索公开,也是实实在在没留意到身上多了东西。就因为这件事有了疑点,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玩家们都是聪明人,自然不可能就因为一个可以解释的小细节认定他是屠杀流玩家;但一旦出了事,需要有人顶包或是趟雷,他很可能会被以此为由推出去。
刘丙丁说是在片场摸爬滚打多年,混成了人精,一时却也想不到洗脱疑点的方法。他能做的只有自认倒霉,再尽量积极收集更多的线索。
形成优势也好,自证清白也罢,至少别让自己太被动。
刘丙丁用目光搜寻人群,很快锁定一个游离在外、看上去不太合群的男人,凑上去套近乎道:“欸,大兄弟,你这身行头不错啊,在镇上该是比较混出头的那种吧?”
男人被他的搭讪惊了一跳,愣了一会儿才讷讷道:“没有,俺连工作都没找到,也就回到镇上,给徐婆婆打打下手。”
“我看伱们镇上的人都挺尊敬徐嫂的,给她打下手不容易吧?”刘丙丁捧了男人一句,没等他回答,便接着问,“兄弟你平日里都干些什么啊?徐嫂她看着就挺了不起的,干啥应该都挺吃得开。”
男人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讪笑道:“俺就跟着徐嫂,给人做做媒,远近的人找媳妇都来俺们这里找,好多姑娘都是从俺们这里嫁出去的。”
做媒还要男人打下手?刘丙丁直觉有些奇怪,正要再问,却有一个生得五大三粗的老头从后面靠了过来,给了男人的脑袋一巴掌,低声呵斥:“狗儿,和贵客瞎说什么呢?”
又数落了叫做“狗儿”的男人几句,老头看向刘丙丁,露出和徐嫂如出一辙的笑容:“别听他瞎说,咱镇上没他说得那么夸张。是徐嫂她信誉好,名声响,大家都信她,也愿意找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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