筐里拎出一只兔子扔给青鸟,“去隔壁,找唐觉换些米面!”
娆枳说的理所当然,没觉得哪里不对。
可它是只鸟欸,这正常吗?“……枳枳。”
“嗯?”
“我是一只鸟。”
忙活着的女人回头看了它一眼,“难道你是一只鸡?能下锅煮?”
“……”好吧,它去。
温书的唐幻悉察觉到有人敲门,阖上书本开了家门,视线一度向下,才看到一只咬着兔绳的鹦鹉。
这年头,鹦鹉都能猎兔子了?
心中好奇,她伸手戳了戳青鸟的羽毛。
“小家伙儿,你来做什么?”
青鸟不满,松了兔子后豆豆眼瞪她,“你是不是唐觉?”
唐幻悉点了点头。
“兔子,换米面,隔壁的。”
唐幻悉艰难的消化了它传递的消息,隔壁任家用兔子跟她换米面?
抛下稍等两个字,她进了厨房,拎了一小袋米和一小袋面粉,抱着青鸟以及那只兔子进了任家。
刚进院子她就闻到一股香味,夜色里,年轻的女郎笨拙的切菜做饭,时不时咳嗽几声,显然不适应农家炭火的味道。
唐幻悉就这么站着,等着娆枳闲下来,手中揉着青鸟的小脑。
切菜,下锅,煮肉,嗯,出锅,厨神get!
娆枳得意洋洋捞出了一锅乱炖,一回头,瞧见自家鸟钻进了别人怀里,眯着豆豆眼享受。
“青鸟,过来!”
唐幻悉察觉到,怀中的鸟儿猛然一动,飞到娆枳身边,小爪子落在她肩上。
她也不恼,拎了拎手中的粮袋,“未曾想魏姐儿还有这般绝活,这是报酬,可否留幻悉一起,尝尝魏姐儿的手艺?”
娆枳走过去接过粮袋,解开瞅了眼,中等的米面,谈不上好,却也比任家之前吃的好上太多。
“可以是可以,不过得等大郎三郎他们回来。”
“那是自然。”
青鸟又承担了叫人服务,闻着任长修的气息找到了还在地里干活儿的任家四口。
五岁和三岁的小娃娃很懂事,在一旁不哭不闹,偶尔脱下小鞋帮他们的爹爹拔个草,肚子饿了也一声不吭。
这是他们吃得最饱的一天。
比起下地干农活儿,任玖还是更喜欢绣花,至少不用劳累,手也不会变粗,可是现在,他自个儿脏兮兮的,早就没了形象。
“大哥,我好累,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能熬出头啊?妻主她到底能不能中呀?”
晚上地里只剩下他们俩,任长修便没嘱咐他慎言。
“除了唐姐儿,妻主她是十里八乡最有才学的女郎,你说呢?”
若她成不了贡士,他们屏城还有几个能成的?
任玖笑开,突然觉得自己又有劲儿了。
“那就好,咱们妻主不仅长得好,学识更好,大哥,你真是我的好大哥!”
他以后就是贡士夫郎,若是妻主成了状元,他就是状元夫郎!
想到什么,任三儿噤了声,面色也变了。
妻主对他们家可没什么感情,对他们兄弟三个也是,万一中榜后也学姚金儿那个不要脸的,娶了高门公子怎么办?大哥他之前再得宠,三年抱俩,还不是说休弃便休弃了。
不信,得想办法讨妻主的欢心,被休弃的男子不仅会受人唾弃,改嫁更是艰难,他大哥当初就吃了不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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